责任落实“全覆盖” 广西稳步推进消防事业发展

作为“一带一路”衔接门户,去年以来,广西加大火灾防控力度,确保了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实现了连续17年未发生恶性火灾事故的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日前,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对广西2016年度消防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
坚持统筹推进形成全区消防“一盘棋”
去年以来,广西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消防工作落地见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实施了《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将消防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自治区主要领导分别听取了消防工作汇报,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基础建设等重大问题。自治区政府先后召开了年度消防工作、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等会议,与区直部门和各市政府签订了消防工作责任状,完成了对各市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
与此同时,广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平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部门相互协作,按照职责严格落实消防监管责任。文化、民政、卫计、教育等部门分别推行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发改、公安、工商、质监、安监、交通、住建、教育、司法、人社、民航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或人员培训。全区1.13万家重点单位全面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现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的全覆盖。
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消防基础建设水平
广西连续4年将消防工作纳入了年度立法调研计划,先后颁布实施了《广西农村消防规定》《广西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多部规章。2016年,自治区颁布实施了《广西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明确将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班长等骨干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日常运行经费、消防业务费、人员经费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统一保障。
2016年,广西全区地方消防经费到位总量达到17.67亿元,同比增长37.94%,14个市、110个县(区)的消防基本支出标准和政府专职队人员经费保障全部达标。全区共投入8.01亿元,建设竣工消防站11个、在建22个、正在筹建13个,将17个二级消防站升级为一级。全年共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06名、消防文员251名,完成率分别为129%、125%。
治理突出隐患提高辖区火灾防控能力
去年以来,广西部署开展了夏季消防检查、少数民族村寨火灾防控、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等11个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少数民族村寨、大型石化企业等场所的突出火灾隐患,自治区党委、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推行电动车火灾防控“十个一”措施,安监、消防部门联合开展了石化企业消防安全摸底排查,各级各部门累计投入12.8亿元,完成了4个市14个县(区)2237个村寨的防火改造。
广西全区共投入8000万元,建成消防科普教育馆93个,配置消防宣传车102辆,“固定”和“移动”消防宣传阵地覆盖率均超过60%。全区探索组建了163个车辆事故救援技术“6人救援小组”,33支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8大类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开展跨区域灭火救援演练5次,有效提升了事故处置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