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之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社区、医院、商场、写字楼等场所中都应设置消防通道,因为它是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通道”。那么怎样让我们的“生命通道”更畅通呢?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都安有消防指示灯。消防通道在各种险情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塞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下行为需进行整改或改正: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防癌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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