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投资,绿色金融(一)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猛,气候金融是其中的重要部分。

随着相关地区对围绕气候投融资工作的具体推进,我国气候投融资呈现出以下三大特点:

文中图片

试点城市与机构运作共协调的特点在多地有所体现。例如:重庆成立了区域性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重庆市西部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与中央财经大学、德意志交易所等科研院所和国际机构共同合作,探索引入国际绿色投融资数据中心、国际碳金融服务中心等国际优质项目,打造千亿级国际气候投融资及绿色产业集群,构建全国乃至中欧间气候变化具有影响力的对话及实践平台。为切实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市场建设,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成立了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气候投融资交流中心。

文中图片

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双发力是第二个特点。近年来,我国政府推出大量与绿色金融相关的政策,并引导市场在气候投融资上的理念升级、产品创新。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与政府引领的经济模式特点也决定了我国将逐步形成以绿色信贷基本政策为主要发力点,以绿色债券、绿色基金为辅助力的气候投融资体系。

随着投融资试点工作的推进,企业会越来越意识到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发展和实现低碳减排的重要性,逐渐重视政策环境变化给产业和行业造成的冲击,政府公共投资与私人资本加上债券、股权、基金等在内的多重混合气候融资模式也将越来越有创新前景和发展吸引力。

鉴于实现“双碳”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气候治理框架下,气候投融资具有长期性是第三个特点。对地方试点来说,更像是一场持久战,并不是说一两年内造几个水电站或光伏电站就能完成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这意味着地方试点在运用气候投融资政策工具之外,试点还要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投资引导工作,在未来更好地适应气候投融资工具的市场化运作。

来源:中国环境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安全健康教育网
全部评论
最新 | 最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