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使用“六不准”

 

秋冬季节是燃气使用的高峰期,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主动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使用燃气,才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使用燃气,日常要做到以下“六不准”!

一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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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擅自拆、改燃气设备。如需拆、改(如装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

二不准

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等燃气设施密封或安装在暗室内,如墙壁内、柜内、灶台内等。

三不准

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住人。一旦漏气会使人窒息,遇火星还会导致爆炸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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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准

不准在燃气管道上牵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

五不准

不准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

六不准

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燃气。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安全健康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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