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电焊气割“十不焊”
近5年平均每年冬季,因电焊切割引发的火灾658起。多由引燃焊割处或附近,存放的可燃物引发,安全生产无小事,企业及施工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
电焊气割“十不焊”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出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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