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政府斥资160万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为进一步推动火灾隐患“销案”制度的落实,全面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库尔勒市人民政府批复160万元整改资金,全力推进库尔勒市园林宾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库尔勒市园林宾馆,隶属于库尔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位于库尔勒市迎宾路与延安路交汇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8.2米,建筑面积28136.79平方米,该宾馆分为四段,一段为餐饮,二段为大厅,三段为休闲会议区,四段为地上四层客房,地下一层为办公区。

2017年1月22日库尔勒市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园林宾馆未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及开业手续,且存在擅自改变原设计防火分区;未设置消防水池泵房,使用市政供水,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已设置的喷水灭火系统不能联动等多条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经大队集体讨论,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6.1.2.1条、6.1.4.1条、6.1.4.6条、6.1.6.5条综合判定园林宾馆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经库尔勒市政府批复同意于2017年1月24日挂牌督办。自立案以来,库尔勒市消防大队多次对圆林宾馆负责人进行约谈,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协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免费技术咨询,协助园林宾馆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初步核算整改金额,为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经多方推动,库尔勒市人民政府投入160余万元整改资金,全力开展重大隐患整改工作。

目前,园林宾馆室内防火卷帘、防排烟改造;消防水池、泵房建设及室外消防管网改造等工程均已开工建设,重大隐患已进入实质性整改阶段。下一步,库尔勒市消防大队将开展隐患整改跟进、回访工作,全力推进整改,力争早日销案。

(转载自巴州消防)

作者:安全健康教育网 消防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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