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道是供消防车灭火时通行的道路。设置消防车道的目的在于,一旦发生火灾,可确保消防 车畅通无阻,迅速到达火场,为及时扑灭火灾创造条件。消防车道可以利用交通道路,但在通行的净 髙度、净宽度、地面承载力、转弯半径等方面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需求,并保证畅通。街区内 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左右,一般按规定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 将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设定为不宜大于160m。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根据当地消防部队使用的消防车辆的外形尺寸、载重、转弯半径等消防车技术参数,以及建筑物的体量大小、周围通行条件等因素确定。
一、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一)环形消防车道
1)对于那些高度髙、体量大、功能复杂、扑救闲难的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高层民用建筑、超 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 层或多层公共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髙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 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髙操作面。
沿街的高层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路,可作为环形车道的一部分,如图2-11-1所示。

2)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必要时还应设置与环形车道相连的中间车 道,且道路设置应考虑大型车辆的转弯半径。
(二)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1)对于一些使用功能多、面积大、建筑长度长 的建筑,如L形、U形、口形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 过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穿 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为了日常使用方便和消防人员快速便捷地进 人建筑内院救火,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 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 车道,如图2-11-2所示。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 不宜大于80m,如图2-11-3所示。

3)在穿过建筑物或进人建筑物内院的消防 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 全疏散的设施。
(三)尽头式消防车道
当建筑和场所的周边受地形环境条件限制,难以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与其他道路连通的消 防车道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
(四)消防水源地消防车道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
二、消防车道技术要求
(一)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
消防车道一般按单行线考虑,为便于消防车顺利通过,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髙度均不应小于 4m,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二)消防车道的荷载
轻、中系列消防车最大总质量不超过lit,重系列消防车其总质量为15 ~50t。作为车道,不管是 市政道路还是小区道路,一般都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通行。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及消防 车道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且应考虑建筑物的髙度、规模及当地消防车 的实际参数。
(三)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
车道转弯处应考虑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以便于消防车顺利通行。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是指 消防车回转时消防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轻系列消防车转弯半径大于或等于7m.中 系列消防车大于或等于9m,重系列消防车大于或等于12m.因此,弯道外侧需要保留一定的空间,保证消防车紧急通行,停车场或其他设施不能侵占消防车道的宽度,以免影响扑救工作。
(四)消防车道的回车场
尽头式车道应根据消防车辆的回转需要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 x 12m; 对于髙层建筑,回车场不宜小于15m xl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 xl8m。
(五)消防车道的间距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左右,按规定一般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消防车道的间距应为 160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