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津南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津南政办发[2003]76号
【发布日期】2003-12-15
【生效日期】2003-12-15
【所属类别】津南区人民政府

转发公安津南消防支队关于加强冬季消防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公安津南消防支队《关于加强冬季消防工作的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加强冬季消防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冬季消防工作会议和 12 月 3 日公安部召开的“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全面深化和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重点,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为手段,以努力减少一般火灾、积极预防和控制重大火灾、坚决杜绝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全面抓好各项冬防措施的落实。现将我区冬季消防工作安排意见如下:

  一、广泛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高潮

  冬季消防期间,各镇、各部门要把关系国计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四供”单位和大厂、要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作为冬防大检查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冬防大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精心安排部署检查工作。对重点要害单位和部门,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继续深化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查身边隐患,建消防制度,保消防安全。各镇和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和基层社区,要组织开展家庭防火检查,教育居民群众自觉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公安部第 61号令,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和组织建立情况于 12 月 20 日前报消防支队。

  二、突出抓好消防专项治理工作

  在普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五个重点方面的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

  1、继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商委、工业经委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治理力度,确保不出问题。各单位要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夜查,继续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整改火灾隐患,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单位内部防火检查和巡查,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硬件设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消防工作机制上,巩固治理成果,切实把我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深入开展居民住宅区的专项治理。冬防期间,区政府将组织公安、民政、市容、劳动、环保、电力、城建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居民区特别是全区列入平房改造规划区域的专项治理力度,重点是对居民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易燃可燃杂物、堵塞疏散通道、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使用炉火取暖等问题进行检查清理和整顿。在元旦和春节前,全区将开展两次大规模的集中专项治理活动。各镇和公安派出所,尤其是各有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问题,努力防止和减少居民火灾事故的发生。

  3、突出抓好重点工程工地的专项治理。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制定大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治理责任,明确检查治理任务,认真组织专项检查治理,落实检查治理措施;各建设、施工单位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严密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火源、电源和水源以及易燃、可燃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落实可靠的安全监护措施。要根据灭火需要,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配置消防器材,保证消防通道畅通;要加强检查和巡查、夜查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4、继续抓好遗留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目前我区仍有 202 件遗留火灾隐患未得到整改。相关镇政府、有关系统和单位要把整改遗留火灾隐患作为冬防工作的重点,要逐件认真分析隐患状况,再次研究和制定整改火灾隐患的办法和手段,倒排整改期限,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人员,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任务,深化重大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坚决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把整改火灾隐患当成一项政治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整改资金的投入,加大促改和整改力度,力争在冬防期间再整改一批火灾隐患问题,全力确保我区的消防安全。

  5、继续深化易燃易爆化工企业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强化单位法人和操作工消防安全培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程序。建立和完善电气防爆、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等基础设施,使我区的小型易燃易爆化工企业重经营、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建筑耐火等级低,没有消防水源,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隐患状况得以改正。

  三、切实把消防宣传教育贯穿冬防工作的始终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同火灾做斗争、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有效手段。各镇政府、各系统、企事业单位和消防支队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继续做好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强化社区消防综合功能,形成政府组织、各方参与、全力推进消防工作的新格局,逐步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区政府将把社区消防工作规划纳入全区整体和社区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社区精神文明活动为载体,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活动室、社区广场等阵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形成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驻区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2、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冬防期间,各镇政府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村广播站等向广大村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和自救逃生等消防常识。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有效机制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要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要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融入乡村文化活动之中,普及消防法律和消防知识,切实维护农村的消防安全。

  3、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冬防期间,文化宣传、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冬防工作的中心,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的作用,紧密结合冬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深入地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和消防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冬防工作动态,对严重违章违法行为和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以教育和警示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推动冬防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消防支队要进一步做好消防队(站)向社会开放工作,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群众、学生到消防队(站)参观学习,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公安津南消防支队
二00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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