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4-5-13
【生效日期】2004-5-13
【所属类别】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各地结合农村实际,在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组建多种形式乡镇消防队伍、普及消防知识以及深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全市农村火灾事故仍呈多发势头,问题不少。农村地区消防管理组织网络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一些单位和个体业主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投入,消防管理不规范,火灾隐患突出;一些已制订总体规划的乡镇尚未完善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欠缺,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较弱;特别是随着工业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提高,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剧增,引发火灾的因素明显增多。

  当前,我市农村经济迅猛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加快,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已迫在眉睫。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消防工作,有效遏制农村火灾,维护广大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各级政府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将农村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地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农村消防工作,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明确各级政府应实行全员负责制,各地要抓住此次契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公安、安监、民政、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完善消防安全行政监管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同时,要加强检查考核,落实奖惩制,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逐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乡镇、安全生产乡镇达标、文明社区(村)建设等活动的考评范畴,共同促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要紧紧依托公安派出所,依靠综治办和安监办等多方力量,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站、村(居)委会治保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农村消防工作的落实。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细化分管所领导、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的工作责任,加强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委会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村(居)民防火公约。乡镇安监办要把消防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协调解决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共同把好消防安全关,确保万无一失。村(居)民委员会由村(居)委主任负责,警务区民警、治保主任和村(居)民组长共同参与,共同负责开展防火检查、巡逻、消防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二、加快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快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6月底前,已完成总体规划的乡镇应按照《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要点》要求,完成消防规划编制任务。乡镇撤并调整尚未到位、总体规划尚未完成的乡镇,应保证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完成编制任务。对已经编制完成的消防规划要报请政府批准,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实施。没有完成消防规划的乡镇要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步建设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改水”、“灰色路面”建设和电网改造等工作,提高民宅耐火等级,规范用电管理,加强对柴草堆垛的有序管理,积极改善消防水源、镇村消防车通道,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状况。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乡镇消防队伍,增强农村扑救火灾能力各地要根据乡镇实际,加强地方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扑救火灾事故的能力。同时,乡镇集镇、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义务或志愿消防组织,进一步完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达到“初起火灾不出组、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的总体要求。要切实加强乡镇消防队伍的管理;明确派出所、组建单位以及村组织的管理责任,制定并落实执勤训练、业务学习、接处警、车辆器材装备维护保养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消防队伍的实战能力。要整合乡镇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建立协调统一的指挥机制,提高整体灭火作战能力。

  四、普及消防知识,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级宣传、文化、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充分借助电视、报刊、广播和板报、标语、公益广告、宣传单等载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将消防法规、消防常识纳入“三下乡”、农村普法教育和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为消防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要广泛发动乡镇、村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贴近农村、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培训,提高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法制观念和安全操作技能,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的广播、报栏等宣传阵地,加强消防知识宣传,不断增强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建立村民公约、设立宣传广告牌等途径,向农民群众宣传消防常识,宣传内容要贴近农民生活,浅显易懂,便于记忆。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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