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出自《注册消防工程师》
【发布日期】2015-12-01
【所属类别】出自《注册消防工程师》

毛皮制品仓库防火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储存毛皮制品仓库,框架结构,地上3层,地下1层,占地面积9600m2,总建筑面积3万m2。

该仓库总平面布局及周边厂房、仓库等的相关信息如图1-2-1所示。地上建筑每层均划分四个防火分 区,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均为2400m2;地下一层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均 为600m2;首层西北侧设有独立的办公、休息区,建筑面积为300m2,采用耐火极限2.50h的防火隔 墙、耐火极限l.OOh的楼板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有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该仓库按现行 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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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分析下列内容:

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析毛皮制品仓库及周边厂房、仓库的储存物品或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根据建筑高度,对毛皮制品仓库及周边厂房、仓库进行高度分类;并由此分析情景描述中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道、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平面布置、构造防火、防火分区和安全疏散等建筑防火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仓库和厂房分类

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主要依据物品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 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 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情景描述中的各仓库和厂房的分类见表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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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耐火等级和层数

该毛皮制品仓库采用框架结构,故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丙类仓库和储存 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一、二级丙类1项(系指动物油、植物油,沥青, 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大于或等于60T的柴油,糖醛,白兰地成品库)仓库的最多允许层数 不应超过5层,三级丙类1项仓库的最多允许层数应为单层,一、二级丙类2项(系指化学、人造纤维 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粒径大于或等于2mm的工业成型硫黄,天 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 储存间,冷库中的鱼、肉间)仓库的最多允许层数不限,三级丙类2项仓库的最多允许层数不应超过 3层。

(三)防火间距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该毛皮制品仓库与甲醇合成厂房、玻璃制品仓库、润滑油仓库和水泥刨花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12m、13m、10m及12m。

(四)消防车道

该毛皮制品仓库的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五)丙类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布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该毛皮制品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 室,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l.OO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 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六)构造防火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丙类仓库内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4.00h。一、二级耐火等级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l.OOh。一、 二级耐火等级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 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七)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该毛皮制品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 大于4800m2,地上部分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200m2,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最 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 0倍。

(八)安全疏散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该毛皮制品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m2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 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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