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发布文号】安监总厅安健〔2010〕36号
【发布日期】2010-03-11
【生效日期】2010-03-11
【所属类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科研单位:

经研究,定于3月下旬在上海市召开全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届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总结2009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交流部分地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到有关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安排和部署2010年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3月30至31日,会期2天,3月29日报到。

地点:上海宾馆(地址:上海市乌鲁木齐北路505号;总机:021-62480088)。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有关处(室)负责人,部分中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有关科研单位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邀请有关媒体记者到会采访。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参会单位于3月24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到上海市安全监管局。

2.会议代表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

联系人:彭广胜;电话:010-64463617、64463620(带传真)。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陈蓉、徐建福,电话:021-54667607、54667360,传真:021-54667349,手机:13817904212、13817530536。

上海市上海宾馆

联系人:陈燕,手机:130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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