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新疆自治区安监局
【发布文号】新安监安健字〔2011〕104号
【发布日期】2011-06-02
【生效日期】2011-06-02
【所属类别】新疆自治区安监局

关于新疆全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3月,自治区安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安监安健字〔2011〕47号)(以下简称《通知》),各级安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申报工作开展的很不平衡,距《通知》要求相差甚远。为进一步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5月31日,全区完成申报的企业有1007家。其中,有三个地区超过百家,喀什315家、昌吉154家、哈密144家,这三个地区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现予以通报表扬。博州至今还未启动申报工作;克州、阿勒泰地区、伊犁州申报工作进展缓慢,现予以通报批评。

  从已上报企业中发现:涉及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84种,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近8万人,这说明我区职业健康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申报质量不高。很多企业的申报信息不能反映企业职业危害的真实状况,个别地区为了追求申报数量,存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二是宣传培训工作不到位。一些地方对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宣传培训不到位,以致很多企业不知道要进行职业危害申报,也不了解职业危害申报的具体规定。

  三是申报覆盖范围小。目前申报企业总体数量还比较少,与应申报企业数相比差距很大,大量企业尚未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紧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职业危害申报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尽快实现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主动性

  一是要加大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使企业充分认识到职业危害申报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二是要加大对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掌握申报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三是要通过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各种方式,组织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申报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企业能够正确、高效地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三)突出重点,诚信申报

  在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突出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特别是要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建材加工、石棉开采、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等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严重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加强企业诚信申报教育,督促企业提高申报数据资料的准确度,做到填报规范、内容全面、数据真实。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扩大申报覆盖面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可靠。要加大对未申报企业的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履行申报义务,不断扩大申报覆盖面。对发现存在职业危害而未依法申报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对拒不申报的,要严格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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