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封堵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综合判定准则及包装、标志、贮存、运输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各类设施中的各种贯穿孔洞、构造缝隙所使用的防火封堵材料或防火封堵组件,建筑配件内部使用的防火膨胀密封件和硬聚氯乙烯建筑排水管道阻火圈除外。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第7章和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在GA 161-1997《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基础上,参考欧盟标准EN1366《防火封堵材料试验方法》制定的。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161-1997《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废止。
本标准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电缆防火附件厂、3M(中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国建、王良伟、聂涛、马籦、王洪、戴侑松、王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