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文号】GB50263-2007
【发布日期】2007-01-24
【生效日期】2007-07-01
【所属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ISO和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对GB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增加了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内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删除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共分8章和6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进场检验 
4.1 一般规定 
4.2 材料
4.3 系统组件 

5 系统安装 
5.1 一般规定 
5.2 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5.3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
5.4 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5.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5.6 喷嘴的安装 
5.7 预制灭火系统的安装
5.8 控制组件的安装

6 系统调试 
6.1 一般规定 
6.2 调试

7 系统验收 
7.1 一般规定 
7.2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7.3 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7.4 系统功能验收
8 维护管理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附录B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划分
附录C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记录
附录D 气体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附录E 试验方法
附录F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检查记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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