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舟政办发[2003]127号
【发布日期】2003-8-29
【生效日期】2003-8-29
【所属类别】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民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我省民营企业火灾事故频发,2003年8月14日下午15时左右,位于台州市椒江区的飞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区多功能家用缝纫机装配车间因电焊引发火灾,过火面积2000多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8.086万元。火灾发生后,引起了国务院、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公安部长周永康对火灾事故处理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家强少将率全国火灾调查专家组成员专程赴台州调查火灾;8月17日,省公安厅专门在火灾现场召开现场会,就如何加强民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了部署。

  从我市来看,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已经成为我市工业经济的主导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到2003年6月底,我市共有民营企业5510家,从业人员9.68万人,实现工业总产值68亿元,占全市工业产值的70%以上。但是,我市民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类火灾时有发生, 1998年至2002年五年内,民营企业共发生火灾65起,死3人,伤9人,损失347.6万元,分别占全市工业企业火灾起数、死人数,伤人数和损失额的21.5%、12.5%、37.5%和37.6%。

  民营企业火灾多发,损失较大,反映出民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相对滞后,火灾隐患严重;台州飞跃集团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民营企业存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新建、改建工程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消防设施匮乏,先天性火灾隐患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弱等问题。经调查发现,我市的民营企业也普遍存在类似消防安全隐患。

  为减少民营企业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加强我市民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消防工作的领导。民营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做好民营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不仅是稳定一方的需要,更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8·14"台州飞跃集团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分析本地区民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活动。各级政府要统一部署,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深入重点单位,认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把民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纳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动火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操作技能。同时,对擅自变更建筑消防设计,改变使用功能,破坏防火分区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大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民营企业大多地处渔农村及城镇郊区,设备、厂房简陋,管理者和员工素质相对较低,消防设施配置普遍跟不上企业的发展,消防基础设施滞后。各地在检查中,一方面要督促企业加大消防投入,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另一方面,要督促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在建设过程中,落实规划中相关消防要求,确保消防给水、供电、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建设,同步到位。尤其是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以及大型的易燃易爆民营企业,更要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建设,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装备,以提高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