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提示!(九)
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我们需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彻底排查整治“三类场所”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人员应注意:
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全面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制定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练。
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
务必注意观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位置,牢记疏散标识箭头所指的疏散方向。
不要去只有一个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门上锁、疏散通道被阻塞等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场所。
不要随意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仍在垃圾桶、绿化带或过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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