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须知(一)
养老机构入住的人群大多行动不便、反应迟缓。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防火基本要求
老年人住宿用房不能设置在地下;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若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二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应为单层。
疏散楼梯不少于2个,尽量采用环形走道和外廊设计。失能或半失能老人优先安排在便于疏散的地点。
发生火灾的常见原因
电气线路安全隐患;
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
杂物占用消防通道;
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预防火灾,必须做到:迅速组织逃生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报警,说清火灾地点、被困人员情况,并安排员工前往路口迎接消防车。
组织员工迅速疏散老人,重点转移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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