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人治车治环境(一)
近年来,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以上,其中重型货车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例达到80%。
因此,重型货车排放监管是机动车监管的重中之重。 重型货车污染治理既要“治车”,更要“治人”“治机构”。

要指导重型货车落实合规达标排放要求。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方式,加强对柴油货车污染排放的监管。
依托现有治超站、重要交通卡口等开展路检路查,围绕用车大户、运输公司、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开展入户检查,发挥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技术筛查手段作用,重点发现“三不两改一黑”问题。
对于发现问题的车辆,要包容审慎处理。

对于初次发现问题的车辆,提醒督促车主及时维修治理,逾期未改正或屡查屡犯的,列入重点管理清单,告知运输公司和重点用车单位加强管理。
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但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给予适度容错和改正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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